这几日,一则前警察丧尽天良,害良冒功的消息刷了屏。
是这么回事:2024年1月,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任务,指使徐某把含有毒品成分的电子烟给六名未成年人吸食,然后他去查处,结果事发了!
本月,马某被南京六合区法院以“欺骗他人吸毒罪”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对他这种执法犯法,丧心病狂,坑害小孩的罪行,网友们纷纷表示判轻了。
查犯罪的成了罪犯,抓坏人的变成坏人,守护正义的是个魔鬼,现实的荒诞,莫过于此。
发生了这事,人们在强烈的谴责之余,不仅要问,这到底啥情况?
大体可以梳理出这么三种情况:
其一、禁毒工作形势非常严峻,真正的吸毒者他不想查、不敢查,或能力有限查不着,但为图省事、完任务便设局坑害六个无辜的娃。
其二、社会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吸毒的,但上级下达的任务依然非常重,为了交差,他确实没办法了,只好铤而走险,丧失底线,昧着良心出此下策。
但这绝不是他知法犯法、设局下套、坑害他人的理由,也绝不是他可以得到丝毫同情,更绝不是他可以减轻分毫罪责的理由。
其三、他是个神经病,这基本上没有可能。组织怎么可能让一个精神病当副所长?法院也不会对一个精神病判刑。
如果是第一种,只能说这个马某坏到极点、蠢到极致、傻到极品、心性败坏、三观尽失、罪不可赦。还有,提他当副所长的人不是瞎了眼,就是有其他情况。
上有好者,下必甚焉;上若甚焉,下必扭曲。
历史上,吴起杀妻求将,以求富贵;易牙烹子献齐桓公,以表“忠”心;郭巨埋儿奉母,以尽“孝”道……
这些极端的人为求名利,不择手段,没有底线,毫无人性,但他们上边的人也不是没有责任。
若是第二种,对马某表示强烈的谴责之余,不仅要问,上级对情况的判断是不是准确?下达的任务有没有脱离实际?考核的导向是否正确?考核的标准是否过于严苛?考核的方法是否科学?
回望过往,脱离实际的“浮夸风”;急功近利的“激进病”;罔顾事实的“瞎指挥”,报喜不报忧的“形势一片大好”;还有任务层层下达、指标层层加码、考核层层加压的懒政思维……这些问题导致的沉痛教训,付出的血泪代价,历历在目,怎能忘记、怎敢忘记?
当然了,以上情况只是根据现有事实,进行的一种不太全面、不甚透彻的可能性推测和分析,并不说事实就是这样。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
陈云同志说:“不唯上、不唯书、只唯实,交换、比较、反复。”
当今领导人说:“千人之诺诺,不如一士之谔谔!”
出了这事,该怎么办?
或坚持“刀刃向內”的力度不减,或提高决策执行考核的科学性。是那种病就吃那种药,是什么方面的原因,就解决什么方面的问题,最好是直达病根,连根拔起。
这事,该怎么看?
当然老规矩,一切以官方的通报为准!
网上不是法外之地,不信谣,不传谣。
嘿嘿。
尚宝荣,学者讲课网执行总编辑、群贤书院执行院长


